各二级学院:
为进一步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拓宽学生知识面,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学校决定对拟面向全校本科生开设的公共选修课程(以下简称公选课)进行申报。请各学院做好课程申报的组织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
根据《我校校内津贴分配暂行办法》(天师院党委发[2012]21号)文件中的附件三:《我校教师岗位职责暂行规定》,副教授及以上职称的教师,在聘期内,每年至少面向全校开设1门与本学科、本专业相关的公共选修课。
2.申请开设的公选课必须属于培养方案中所列公共选修课(见附件一)、本专业培养方案的专业基础课、专业主干课、校级、省级精品课程或因培养方案学分所限而未能列入的专业相关课程。
3.多名教师申请开设同一课程时,采用职称高的专业教师优先的原则开课。
二、申报程序及时间安排
1、各学院在安排好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专业课程教学的基础上,要统筹协调,组织好本部门副教授及以上职称教师面向全校开设公共选修课程的申报工作。
2.10月27日—11月13日,申报开设公共选修课程的教师,填写《公共选修课开课申请表》,同时提交课程教学大纲,包含授课内容、课程进度、课程特色、参考书目等,报所属学院审核。
3.11月14日,请各二级学院将《公共选修课开课申请表》、教学大纲、《二级学院拟申报公共选修课程统计表》(电子版从教务处网站,“相关下载”栏目中下载“2014-2015第二学期公选课申报适用相关文件”),经院长审核签字、学院盖公章后,统一报至教务处教学管理科。电子版发送至wuheng@tsnc.edu.cn。
4.附件一中列出的课程仅为参考,各学院可根据培养方案调整、教学改革等实际情况申报新公共选修课课程。
附件一:全校公共选修课课程方案